主题:岳阳经济适用房申请购买条件
- 发表于2013-06-13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人应当填写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表,持下列材料向经济适用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一)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
(三)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 发表于2013-06-13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未满五年要求出售经济适用住房的,只能出售给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对象,价格按同期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计算。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五年后,可以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出售时,除执行普通住房交易的有关规定外,房屋出售人应向当地政府交纳成交额1%的综合地价款;成交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按评估价格确定该房屋收取综合地价款的基数。综合地价款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配套建设。
购房人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经批准换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除外。
对新建成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面推行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存房屋维修资金。
- 发表于2013-06-13
懂了,谢谢提供
- 发表于2013-06-13
多少钱一平这样算么
- 发表于2013-06-13
是多少钱一个吧
- 发表于2013-06-13
想具体了解下
- 发表于2013-06-13
知道了
- 发表于2013-06-13
恩恩,原来是这样
- 发表于2013-06-18
要岳阳的户口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限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县(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上年度本市、县(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住房困难家庭;
(四)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