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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离婚时双方都想要房子怎么处理?

发表于2012-12-03

如果夫妻名下只有一套共同房产,离婚的时候法院一般会将房屋判归夫妻一方,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果夫妻双方都想要房子,而双方获得房屋的条件又差不多的话,当事人可以选择采取竞价的方式确定房屋归属。竞价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申请,也可以由法官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进行。

竞价的方式是,先由一方报价,另一方在报价的基础上增加价码,最后出价高者得房。例如女方先开价自己得房,愿意给对方30万元的补偿,男方则报价给女方35万元补偿,经过几个回合,最后男方在愿意给女方45万元补偿的前提下取得房屋的权。

采取竞价这种方式时,应该三思而后行,是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往往比较激动,逞一时之气,报了个比实际房价高的多的价格,最后得不偿失。

发表于2012-12-03

新婚姻法好像有规定 谁买的好像归谁

发表于2012-12-03

都想要房。。。房价越高离婚率越高,听过没??

发表于2012-12-03

 卖了,一人分一半不就行了

发表于2012-12-03

 离婚率越来越高,对婚姻充满了恐惧

发表于2012-12-03

 哎,新婚姻法对婚姻中的女方好不公平哦

发表于2012-12-03

 好好经营婚姻吧,不要动不动就离婚

发表于2012-12-03

 房子跟结婚-离婚都密切相关啊,真汗!

发表于2012-12-03

类似拍卖??

发表于2012-12-03

 父母出资买的房呢  是不是就是归买房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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